荆门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律师

解析:
1、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建立起完整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以便于买方全面深入地了解该房屋的具体现状以及其相关的产权状况,同时卖方也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屋所有权证、个人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
2、若卖方所提供的房屋确为合法且可进行二手房市场交易,则买方可以按照规定缴纳购买预约金(在此过程中支付购房定金并非是商品房交易的必须流程)。
待双方就房屋的地理位置、产权状况及其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节点,以及产权转移办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后,即可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亦称为房屋买卖契约)。
在签署合同时,双方约定至少应当签署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以确保交易过程中的法律保障。
3、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买卖双方共同向当地房地产交易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接受相关审查审批。
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手续之后,住房管理部门将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核查,同时还会进行产权的审查,一旦确认房屋符合上市条件,则准许办理所有权转让手续;反之,如果发现房屋存在无产所有权或者部分产权无法取得其他共有产权人书面同意的问题,则将拒绝申请并禁止其进行二手房市场出售。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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